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对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1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税务师事务所在据实填写自查报告(),进入“专项自律检查”模块,据实填报相关信息,务必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在线填报。详情见附件。如有疑问,请咨询:010-88911019,010-88825572。
附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对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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