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转发中税协对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1月17日
对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和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加强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完善相关制度,中税协制定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经中税协理事通讯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请各地方税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如遇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中税协(会员管理部)反映。
附件: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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