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现将中税协《对于举办“2019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八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的通知》(中税协发[2019]0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所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名,按要求提交税法案例论文,最迟在2019年12月5日之前将参会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中税协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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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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