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北京税协转发中税协《对于中税协和陕西税协联合举办税务师行业综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8]04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所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名,并安排好人员参加培训。
附件:《对于中税协和陕西税协联合举办税务师行业综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8]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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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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