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全国律协、中税协于12月10日在京联合主办“2016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五届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报名参加。
本次论坛限120人,请在2016年11月30日前将回执单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taxlawyer2015@126.com。
附件一:对于举办“2016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五届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的通知
附件二:“2016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五届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参会回执
附件叁:地理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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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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