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税协《对于高新技术公司专项代理实务培训班(计划外)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6]06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所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名,并安排好人员参加培训。
附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对于高新技术公司专项代理实务培训班(计划外)的通知.谤补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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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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