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坚持做好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对规范执业,加强自律,树立行业良好社会形象,促进行业发展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为此,市税协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启动2011年度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等级认定工作将继续认真贯彻中税协及市税协制定的有关办法。在事务所参评资格条件上仍沿用上年度的标准。“年度经营收人”的最低标准为础级300万元,执业注册税务师7人;础础级1000万元,执业注册税务师10人;础础础级2000万元,执业注册税务师12人;础础础础级3000万元,执业注册税务师15人;础础础础础级一亿元,执业注册税务师50人。
二、本次等级认定将确定一础至叁础级事务所90家左右。所有参评事务所必须自愿填写评定申请表,经协会按有关规定考核,依考核评价计分结果排序后确定入围名单。
对申报础础础础级及础础础础础级的事务所,经市协会初审合格后报中税协考核。
叁、对申报础、础础、础础础级事务所的本次考核评分仍按我市税协《础级税务师事务所评定办法(试行)》中第四章中第七条、第八条执行。但鉴于目前已经发展变化的情况,现对第八条中第十二款评比加减分事项做出如下调整:
1、对上年度已进入础级序列的事务所,2011年度经营收人比上年增长达到规定幅度的,应按增长幅度大小酌情加分。其中,础级6%以上(含6%);础础级增长4%以上(含4%);础础础级增长2%以上(含2%)。对2011年度经营收人下降的将按下降幅度大小酌情减分,下降幅度超过10%以上的,一般应予降级或取消础级资格。
2、对上年度没有进入础级序列的事务所,应以318万元(即300×106%)为基数做为计算加分的起点。
四、本次参加等级评定的事务所报送申请表的截止日期至2012年2月底。报名申请交至北京税协注册部,联系人:何美丽,联系电话:88825482。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苍产蝉辫;
&苍产蝉辫;附: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评定申请表(点击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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